职工债权系破产法确定的一个债权种类,无论是在法律层面上,还是社会维稳上都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破产程序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职工债权更是关系着职工的生存权,稍有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发社会矛盾。因而,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亦需关注职工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地处理。

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某破产清算案件中,涉及职工250余名,拖欠工资高达千万余元,且拖欠时间较长,职工矛盾激烈,甚至曾出现集体上访的现象。在此前提下,管理人团队主动调查并公示职工债权,最终确认职工债权的金额。 在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如何做好破产企业的善后工作,提高企业资产变现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依法保护职工债权,受理法院与管理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管理人主持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顺利通过财产变价方案,使资产处置得以顺利进行。

在资产变现获得回款后,基于对职工和全体债权人利益的维护,鉴于当前疫情防范的特殊要求,管理人与债委会主席紧急提议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了职工债权分配方案。 因涉及职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管理人多方研究,兼顾交易安全、现场秩序、交易手续费等多种因素,最终决定以于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发放职工债权。 在发放现场,管理人核对职工身份、现场发放转账支票、出具《支票兑付注意事项》,指导职工进行支票兑付,确保每一位职工债权得以受偿。日前,管理人团队完成了对250余名职工、1000万余元职工债权的发放。

建嘉律所管理人团队将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之下,勤勉尽责,继续妥善处理该破产清算案件的后续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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